震撼人心的电影啊!刚开始时,我反感透了有贞。靠她妈吃香的喝辣的,却用仇敌的态度对待她妈。恶心的是似乎还喜欢上了杀人犯。到后来,又感慨可恶之人都有可怜之处啊!但也有一些情节很不合逻辑,有贞十五岁被强奸,之后又去国外留学,还学会了画画,又当上了教授,这说明她大多数时候对生活还是有希望有热情的,为什么在三十几又开始自杀了。根据他的回忆,他明明没有犯强奸罪,为什么网上搜到的信息是他是奸杀犯。最恶心的制度是警官给死刑犯洗脚,给死刑犯洗过脚的警官恐怕都动过自杀的念头。201201
what a change happened to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