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我們與惡的距離》是一部首開探討”無差別攻擊事件、司法精神醫學、修復式司法與媒體如何報導重大刑事案件”之先河的影視作品,那《噬罪者》可以說是接力延續《與惡》的劇情軸線,進一步鋪展那些遭判刑定讞入監服刑的受刑人,一旦假釋或刑滿出獄後,所面臨的社會現實會是什麼樣的光景?!另《噬罪者》劇情主軸為探討更生人與社會排斥的關係,但內容不說人權、不高聲疾呼去標籤化與去污名化,更不談修復式司法的問題,相較於《與惡》溫暖明亮的結局,《噬罪者》試圖展演透過被害者家屬所懷抱恨意的「私法」,去實踐他心目中的「正義」;陰暗、暴力且發洩式的復仇,宛如當代社會的真實寓言。
《噬罪者》英文片名取自甘地名言「Hate the sin, love the sinner」,原是改編自楊念純編劇原著《越界》,其曾榮獲電視優良劇本,劇名雖改,但劇本仍忠於原著的基調。編劇選擇用一位更生人做為主角的反英雄主義,並希望能夠突破台劇男主角高富帥的窠臼。從角色出發帶進故事,讓我們能夠深入每一個人物的內心世界。在道德、法律與愛的界線越來越模糊時,看到人性的美好和黑暗。
《噬罪者》在劇情的結構安排上,並不意在側寫王翔的獄中生活,我們無從得知王翔的監內處遇為何?也未能認識到監內的「教化」是否足以令受刑人自新?!而是選擇以家庭劇的類型模式包圍更生人的主題,透過主角王翔的出獄後,面對社會所面臨的種種阻礙與困境,包含王翔家和其雇主家的家庭成員個性和互動,折射出王翔貼有更生人標籤所背負的有形、無形的社會眼光,那如影隨形的污名與歧視如甩不掉的陰影,隨著一次次的就業困難、社區歧視,以及對更生人是否會「重操舊業」的根深蒂固質疑,不斷地提醒自己身為罪犯的事實,即便已獲假釋資格或刑期已滿,但罪不因刑滿而消失;「重新開始」成為承載了開天闢地的恢宏重量。然而,卻沒有什麼比重頭來過還要更為困難。
在《噬罪者》劇中,有兩個角色設定最發人深省,一是陳芷玲的賭徒父親,二是被害人李曉君的父親李春生。
芷玲的父親原在工地擔任監工,因一場工安意外而不良於行,日後沈迷於賭博的金錢遊戲,希望能一夕翻身,好扮演稱職的父親一角。而李曉君的父親則因12年前那場喪女之痛,終日鬱鬱寡歡、像是活在一層又一層暗黑無際的永夜中回憶過去,又因過去的苦痛與傷悲而讓自己更陷入萬劫不復的情緒低潮中,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下,「復仇」是他解脫的方式,也是他實踐心目中所謂的正義的手段。
然而,陳爸因沈迷賭博耗盡家財,走投無路之際竟教唆女兒行竊(他說是「借用」)供他花用,卻對女兒與王翔等更生人的互動大有意見,要他「不要跟前科犯在一起」。而李父作為被害者家屬,面對女兒遭殺害棄屍的悲慟,以綁架、凌虐王翔的方式追求他要的公平正義。這兩個父親在王翔面前所犯下的「刑」,若在天秤上秤量,恐怕僅是刻度的差異,卻在「罪」上,顯現出截然不同的結果。
什麼是罪?什麼是刑?刑滿了而罪不曾消失,那麼未被量刑的罪,就無需受道德上的責難與法律上的追訴嗎?作為這場戲的局外人,我們又該如何給予角色行為之評價?若覺得殺人犯竟可假釋,那麼對於李父採取凌虐般的私刑行徑,是認為大快人心、罪有應得、死好?還是在法治國底下無法同意這樣的極端行為?
這些「罪」未被論斷,那麼「刑」便僅是法律上的具文。又王翔所背負的刑其實來自為手足的頂罪,那麼,若將陳父、李父與王翔三人擺上善惡的天秤,又會是孰重孰輕?
雖然《噬罪者》或因家庭劇的類型而開展過多條家庭成員的敘事線,以致於結尾令人有種收不回來的突兀感,但綜合而論,《噬罪者》正因為這樣的類型設定,讓王翔的生命經驗得以完整地展現於觀眾面前,並以家庭成員間的彼此互動,打磨王翔的角色個性,是如此溫柔、敦厚、體貼與保護家人。
這樣的安排或許可讓觀眾更立體地認識身為一名更生人,他是否如前科所顯示般地充滿污點?還是他與你我一樣,首先先是一個人,接著是受刑人,最後才成為更生人呢?
《噬罪者》十分注重拍攝細節,劇本除了在既有寫實田調的基礎下,在拍攝前置期,導演同時參與了紮實的台中監獄田調,實際了解受刑人的生活細節。而為了完整還原莊凱勛在獄中狀況,導演捨棄已廢棄的監獄搭景,特別借到還在使用的新店戒治所進行拍攝。導演說「因為監獄管制嚴格,必須要同進同出,配合監獄的時間,手機也被列管,連一個小道具都不能少,要確實清點完畢才得以進出。早上八點到監獄現場,等所有人完成安檢,都已經快十點了,拍攝時間其實很短!」而裡面飾演法警的人,實際也是監獄的戒護人員,多方努力才能讓出來的效果可以讓觀眾更去相信也認同整齣戲。
本劇寫實基調比較沉些,雖然不至於太沉悶,但和商業節奏相比還是稍微慢些。在調性節奏上可說是介於連續劇和人生劇展(電視電影)之間,加上是走家庭劇慢慢揭露角色關係和性格的模式,而非事件舖排緊湊的方式在開展劇情,所以觀影者是否會因為角色的心理刻劃及演員精湛的演出而深受吸引,以致於願意去追劇,就是最為關鍵之處,甚且牽涉觀眾過去的觀劇習慣。
其次,本劇由曾獲金穗獎肯定的賴孟傑與張亨如雙導演執導,他們從短片到電視電影,各自累積了豐厚的創作歷練,能把角色與複雜劇幅的「噬罪者」,掌控出懸疑推理中帶著藝術氣息的節奏質感與戲劇張力,令人驚喜與期待。其中多場戲的鏡頭構圖與視框出色,包括一場莊凱勛發惡夢、夢境他做助教時在校園被學生追逐、頂樓陽台灑落考卷、考卷飛落的畫面襯托摩天高樓錯置的天景;抑或第2集「秘密」,莊凱勛與女友夏于喬仰看巨型飛機從頭上呼嘯而過的刺激浪漫拍拖 ,視覺手法皆富創意。
附註:本劇因涉入殺人罪入監服刑的王翔,在服刑12年後終獲假釋機會,而假釋依據則規定在刑法第77條的三要件中,即「有悛悔實據」、「刑期已執行超過一定時間」、「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審查核准」。事實上,受刑人要獲得假釋需通過重重關卡審查,不是符合假釋資格便得以一律假釋(同時也絕非所有受刑人都可以申請假釋,如死刑犯、三振條款,以及犯與妨害性自主相關的罪,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鑑定、評估其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者),獲准假釋後,雖然意義上受刑人從監所管理轉向自律,但依舊受到一定程度的政府監管,而假釋中犯罪遭判刑,假釋更會遭撤銷。
導演:張亨如 / 編劇:楊念純
法律上認定的罪有清楚的犯罪事實,可是罪的界定真的就只在「有形」的「行為」上嗎?當我們看到一個罪行深重的人,憤怒、恐懼、謾罵似乎是必然的,但在下評斷之前,你是否了解事情的全貌?愛本無罪,許多罪行卻都是因愛而生,為了愛而犯罪,是不是都值得? 
《噬罪者》的故事是以犯下殺人案的王翔以及小他八歲的弟弟王杰兩兄弟為核心。王翔殺了高中女生李曉君,並將她棄屍在池塘裡。王翔付出代價,坐了將近12年的牢。王翔假釋出獄,王杰和母親終於盼到這一天,但因為當年王翔犯下的案件,他們多年來一直承受著很多壓力,王杰甚至在王翔出獄前,都未曾向身邊的人提過自己有個在坐牢的哥哥。在發現家人對自己的隱瞞、社會的眼光、以及被害者家屬一絲未減的憤恨行為後,一向正向的王翔這才發現自己其實只是從一個小籠子換到一個大籠子裡。
劇名《噬罪者》看起來很像是一齣犯罪、懸疑、推理劇,但其實是藉由一個假釋犯出獄後的生活,來探討人性。為了還原你我所處的世界,我們捨棄類型片的包裝,以寫實的美學基底和拍攝手法來呈現。會做這樣的選擇是因為我一直相信當戲劇世界愈貼近真實生活,觀看者就愈容易去相信這些故事角色其實就在我們身邊,甚至去察覺這些角色可能就是我們自己。
本劇所探討的人性糾葛,就存於我們的生活之中,我們或多或少都曾因為嫉妒、憤怒、執著、恐懼、懷疑,而產生了不好的念頭,但亦或,我們更常不自覺的「以愛為名」對身邊的人索求或控制,這樣的人性若從宗教的角度來看,其實也是一種「罪」的。但我們不談宗教,只是想用不同的角度提出問題,呈現某些社會現象,給觀眾思考的空間。不奢求認同,只要能夠理解,我們生活的地方就會多一些柔暖和溫度。
在劇本的架構上,每一集設定了一個小標題。有的標題提示出那一集的重點,第一集男主角王翔出獄,小標題是「自由」,他重新回到社會,但是更生人的困境讓他一度懷疑這是個不需要他的社會,他真的有享受到自由嗎?第四集標題「感染」是抽象的,媒體不斷報導同一則新聞,那種影響力就像病毒一樣散播出去,對很多人都會造成影響。第五集「失眠」,劇中好幾個人因為發生的事情而困擾,難以入睡,在這一集裡安排了三場夢,表現出三位角色的不同心理狀態。每一集的標題可以給觀眾不同的想像,讓觀眾看到劇中角色的另一種面向,用人物帶出故事,用故事的發生,改變人物。
在選角上,很早就決定由莊凱勛來飾演王翔這個角色,有別於他先前給觀眾的印象:深邃的眼神、獨具爆發力的演技,這次,他以一個內斂、壓抑的狀態去詮釋一個經過多年牢獄洗禮的假釋犯,沉穩的演出,十分有說服力,他不慍不火,讓這個角色非常生活化並且更為立體。而擔任汽車業務員的弟弟王杰,則是由這兩年戲劇表現愈來愈亮眼的曹晏豪來擔綱,他在面對家人、女友、客戶和同事時,有非常多面向的詮釋。劇中兄弟倆人有幾場令人印象深刻的對手戲,深刻的表現了一種手足之間最直接、自私、甚至是最無賴的情感。
幾位女性角色:王翔的前女友沈雯青(夏于喬飾)、王杰的未婚妻洪怡安(林子熙飾)、王杰的客戶同時也是另一位女友唐娟(蔡淑臻飾)也都精彩詮釋了女性在感情裡的不同狀態和樣貌。夏于喬演出知性、自主性很強的女記者,在面對現在男友和前男友王翔時,她有不同層次的表演,精準地掌握住這個角色。林子熙在劇中的形象是個溫柔、無害的好女孩,她拿捏得宜,前半段是個很溫暖的人物,後面的情緒翻轉則是令人眼睛一亮。蔡淑臻飾演的是有外遇富太太,玩愛情遊戲玩出她認為的真愛,心境上的轉折和遭遇,讓人對她又愛又恨又同情。
最後特別一提,雖然更生人不是本劇最核心的主軸,但為了瞭解獄中生活及更生人的心情和處境,我們在做田調時,實際走訪了北部地區的幾所監獄,以及訪談了為更生人就業不遺餘力的陳興餘大哥,讓我深刻體會到現行制度下更生人重返社會的無奈和窘境。但很遺憾的是,陳興餘大哥在今年初因病不幸離世,希望他在天上能夠看到這齣戲,也盼他的精神能永留延續。
黃致豪(執業律師、司法心理學研究者)
身為辯護人,我曾不只一次目睹高踞法檯的藍袍法官,以輕蔑或嚴厲,或二者兼而有之的語氣訓斥被告,內容多半是被告為何小時不學好,長大為非作歹云云。
這時,我多半備感難堪。為了司法感到難堪。
那多半是在我們費盡了九牛二虎之力設法蒐證,去說明刑法第五十七條所誡命要求法院逐一盤點的犯罪行為人脈絡之後。法院的回應,似乎某程度在訕笑著辯護人的無力,映照著被告的蒼白。
那時,我心裡總難免要前思後想,該不該就著刑法的原則說出那句傳說中的名言:「去恨那罪,但要愛那犯罪的人。」(Hate the sin, love the sinner.)這不正是刑法第五十七條要求法律人在面對犯罪者時所必須權衡考慮再三的「噬罪條款」?
這話,據說語出聖雄;話頭聽來輕巧,但在當下的台灣,乃至於當代許多自詡為民主法治的先進國家,看起來卻是那麼不合時宜。別說去愛,有誰願意給來自社會底層的罪人一個重新再來的機會?
「恨那罪我懂,但憑什麼要我們去愛那犯罪的人?」如果當今的台灣社會對於犯罪與犯罪者可以發出一波集體的聲浪,我想大概會是這樣的聲音。「犯罪者該死」,「亂世用重典」,毋寧說是在當今民粹主義思潮當道的各個社會(是的,不僅是台灣)所興起的一種容易廣為接受的直觀想法。畢竟,在各式各樣的成功哲學、奮鬥故事的「自由意志」、「人定勝天」假設背後,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遭受各式各樣的成功傳說催眠。於是,我們要求孩子要有「狼性」,我們期待身邊的人要「堅此百忍」,卻忘了個人從一出生開始,無論是遺傳的,環境的,身心的,或者是社經地位的,就有許許多多的因素根本是自己甚至窮一家之力,全然無法掌握的。
我們忘了:人類有多麽無力蒼白與渺小,竟然轉而擁抱成王敗寇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放任弱弱相殘。
我們忘了:社會是一條滔滔長河,個人一旦落水,大多數時候只能隨波逐流,看命運之力把你帶向何方。
猶如我們觀看《噬罪者》時,面對王翔的境遇所生的心情:要去指摘一個人曾經犯過錯,是何等的容易;但是要去理解犯罪者之所以犯罪背後的成因、動機與脈絡,進而檢討體系,進行防範,要耗費何等的氣力,又是何等的艱難?
觀看劇本書的過程,不免令我想起雨果的《悲慘世界》,Jean Valjean出獄後被迫用假身分換新生活那一段。可現代有誰能逃脫體制的掌握,真正重新開始?太多這樣的被告多半後來就是淪入無力的輪迴:犯罪—受刑—離開監所—進入更大的牢籠(社會)--被拒斥—犯罪。端看命運的長河最後決定把他們帶向何方。
我們學會去恨那罪,也恨那罪人。到頭來,又有誰來原諒我們的罪?

噬罪者(2019)

又名:Hate The Sin, Love The Sinner

主演:庄凯勋 夏于乔 曹晏豪 蔡淑臻 林子熙 隆宸翰 应采灵 蔡瑞 

导演:张亨如 赖孟杰 编剧:杨念纯

噬罪者的影评

阿栋.
阿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