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的原著小说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原著小说将近 700 页,这部 82 分钟的电影其实砍了大部分原著的内容,尤其是(鄙以为)书中的精髓:男主对人生的意义和试图明白为什么生活可以如此折磨人的探索, aka the meaning of life and why life is such a torment。在书中几乎男主所有的人生重大转折都发生在对这个探索有所发现的时刻,比如宗教的虚无,比如金钱的重要性,比如职业的选择,比如成熟的伴侣和亲密关系对成年生活影响等等。
当然了一部好电影未必需要完全跟足原著,也不大可能在电影的篇幅内包含所有原著内容,更不要说太过卖弄对原著的了解的电影常常致人反感。一部好看的电影的更多是需要依靠自身的品格,比如选角,剧本,表演,配乐,拍摄手法等,这部电影在这些方面其实都做的非常不错(除了剧本和台词之外)。
女主 Betty Davis 虽然是个美国人(据说在出演这部电影之前,她请了一个伦敦的女帮佣,天天跟着她练 Cockney 口音),但是她确实把书中 Mildred 的低俗、放荡、肤浅和愚昧演绎的入木三分。尤其是菲利普第一次带她出去喝香槟的戏,那个 “Champagne” 的发音还有低头闭眼喝香槟的做作劲儿简直是绝了!堪称本片最佳表演片段之一。
在书中,Mildred 是菲利普一生都无法摆脱的魔咒。直到最后菲利普也没有明白,为什么自己会爱上这样一个恶毒的女人;为什么每次一看到她,他就心甘情愿的犯贱;为什么在她做了那么多让他不齿的事情以后,他依然会在街上瞥见一个像 Mildred 的女人的背影时,就像个傻子一样地追了好久。电影中菲利普的家中的墙上挂着这样一幅画:
墙上的这幅画应该是男主临摹的 Jean Auguste Dominique Ingres 的 Grande Odalisq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