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毒婦,大體上就是利慾熏心,利用自己的身體勾引男人,拿到錢之後馬上走人的女性的總稱。因為相貌出眾,手腕高明,上得廳堂,下得廚房,可恨又可愛,因此眾多男人們在遇到了毒婦之後,除了敗在她的石榴裙下任其欺騙以外,什麼都不能做。雖然近幾年的日劇中時不時就來一個像米倉姐姐演的沢田伊佐子這樣的角色,然而我們似乎都忘記了,其實毒婦最開始出現在公眾視野的時候,是帶有強烈的反面教育意義的。最初在明治時期小新聞(こしんぶん, small newspaper,明治時期小心八卦雜誌的總稱)上連載的各式各樣的毒婦系列,由於讀者多為教育水平有限的女性,因此不僅每個毒婦在故事的結局都不得善終,而且在每個故事的結尾部分,一定會有一句當時的報刊編輯加上的類似于警世良言(moral sentense)的句子,大概的意思就是“廣大的讀者朋友們在看完這個故事之後,一定要以這樣的女性為戒,絕對不可以向她們學習“之類。
二戰以後,由於日本受到戰敗之頹廢氣息的影響,雖然毒婦的形象還是存在于個大文學作品中,然而她卻不再是人們關心的重點。不過,在經歷了1970年代的社會主義學生動亂,經濟騰飛,金融泡沫之後,終於,在2000年代出了一個震驚全日本的毒婦殺夫事件(legal high 2裡小雪演的那個角色就是以那個事件為原型創造的)。事件的經過大概是,某一天,東京的某一個資產家(老頭子)在自己家被毒殺了,所有的證據都指向毒死他的人應該是比他小很多的既年輕又貌美又有過各種男人的黑歷史的老婆身上,然而由於法院判決證據不足,因此這個女性最後被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