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01

失控陪审团:影评


陪审团制度起源于11世纪的英国,又伴随着英国人远渡重洋在美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由于判例法是英美法系的重要渊源,引用案例作为辩护的依据使得事实认定非常的具体化,再加上美国人崇尚独立自由的精神,不屈从于权威、相信自己的判断,陪审制度成为美国裁判制度独特的内容。
在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中,这样描述:所谓陪审团制度,就是随时请来几位公民,组成一个陪审团,暂时给予他们已参加审判的权利。说起来这是一个异常奇怪团体,一个由12个完全外行的人组成的团体竟然要来决定被告是否有罪,而且根本不需要提供任何理由,只需要这12个人形成统一意见就成。按理来说,这种是否有罪的专业的问题自然是应该由专业人士来裁定,可以找些法官,法学博士,法学教授来干这些工作,但陪审团恰恰就是挑那些外行人来,让普通公民有机会参与到审判中去。
可见,民众参与是陪审团制度的重要特征,它直接把民意引入司法领域,陪审团是民众的代表,最大程度上代表着民意。他们裁决案件的特色是“什么都考虑在内”,他们会考虑法律之内的与法律之外的、正义的与非正义的、控辩双方的状况甚至是“自然法”的因素。审判已经不仅仅是法律专家们的事情,而是法律专家通过专业知识来说服民众的一个过程,正是这一过程使得判决对民众更具有说服力。民意在司法中得到尊重,这也是为什么在辛普森案中,一个看似不理的审判结果仍然被美国人所接受的原因,除了程序公正,对陪审团制度的信仰才是极其重要的原因。因此,陪审团制度所体现的司法的公信力是其核心价值。
美国人坚持陪审团制度,自然是有他们的道理,按照林达在《历史深处的忧虑》中的话说,陪审员是最不受任何人操纵控制的。要去贿赂12个处于隔离状态的陪审员总比贿赂某个人来的困难一些,陪审团制度肯定不是一个完美的制度,只是找不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制度罢了,如同美国司法部长在辛普森一案后所说:“我并未发现任何认定他们(陪审团)需要改革的理论基础。我们有陪审团已经有好多年了,在考虑改变此一制度时,我们应该非常非常小心。”
在《失控陪审团》中,这一制度再次被拉进争论的漩涡。正直有君子之风的原告律师,老谋深算手段肮脏的资本家代言人,还有一对不知来历不知目的的鸳鸯在其中左右逢源,让本来“尽在掌控”的法庭陪审团态度变得波谲云诡。
“Everyone has secrets”陪审团都是“人”,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枪械生产商的辩护律师就是靠着掌控人的弱点,一次次赢得胜利。这里表现出来的陪审团制度是脱离正义、有失偏颇的,“别再相信律师可以左右一切的鬼话,现实情况是得陪审团者得天下”更是将法律踩在脚下。而这部电影的终点当然不是这个。刀尖上起舞的贪财鸳鸯变成了复仇归来的正义化身,心怀正义、拥有法律精神的原告律师最终因为选择了信仰在主角的帮助下获得了陪审团的支持,这一切都是如此的理想主义。依靠一番肺腑之言以及高超的情商赢过了百万钞票收买的人心,这何尝不是人性的胜利?相比于法律的理性、严谨,《失控陪审团》让我看到的是一种朴素的正义,人的情感在争锋中脱颖而出,正义的天平最后由“良心”撑起。但值得深思的是,主角抱有私人目的地加入陪审团,不管是好意还是恶意,终究还是用个人言论行为左右了其他人的看法,甚至以此要挟两方律师。法庭存在的意义始终还是被践踏了。这样利用陪审团执以私刑得来的“正义”,又是否是合法合理的正义呢?这也是值得反思的。


失控陪审团Runaway Jury(2003)

又名:幕后陪审团 / 审判在线 / 失控的陪审团

上映日期:2003-10-17片长:127分钟

主演:约翰·库萨克 吉恩·哈克曼 达斯汀·霍夫曼 蕾切尔·薇兹 

导演:加里·弗莱德 编剧:布赖恩·科佩尔曼 Brian Koppelman/大卫·莱维恩 David Lev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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